太阳王之证_太阳王之证 第44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太阳王之证 第44节 (第2/3页)

尊贵的骑士大人!!!”老人手里一空,下意识地回答到。

    ??莱恩将手里的草叉狠狠地投掷而出,飞在空中的草叉划破音障刺入第一个强盗的胸口,将他整个人从马上直接击落,顺便带倒了另一个强盗。

    ??“没办法了只能拼了!”此时就剩下两个强盗了,他们知道自己骑着的劣马和驽马是绝对比不上莱恩战马的能力,于是只能调转马头,准备拼死一搏。

    ??莱恩马快,两个强盗才刚转过身,莱恩已经从他们的身边经过。

    ??两个脑袋落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??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,莱恩面带微笑地无视了强盗们的苦苦哀求,将剩下的三个强盗补了刀,然后捡起了那根草叉,递给了老人:“还你。”

    ??“谢……谢谢白狼骑士大人!”老人立即伸手接过,然后非常激动地跪下:“感谢您!是您救了我们的命,能有幸知道您叫什么名字么?”

    ??“我叫做莱恩,‘大锤’莱恩。”

    ??…………

    ??等到莱恩来到米约登海文的时候,他一个人牵着好几匹马,马匹的身上还挂着不少破烂的防具和武器。

    ??这些东西拿去黑市上转手,应该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,莱恩如是想到。

    ??一想到不费吹灰之力就赚了一大笔,莱恩的心情还算不错。

    ??他最喜欢强盗了。

    ??因为如果对方是强盗,莱恩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真正的“强盗”,直接通过暴力夺取对方的一切,对于莱恩来说,他是王国骑士,他有义务维护本国地界内的治安,所以他所做的一切都合法。

    ??和之前他在霍达兰山时放走的强盗不同,那些强盗是活不下去的村民,他们当强盗是迫于无奈,是迫不得已,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莱恩杀掉几个领头的,将剩下的良心未泯的村民遣散,这是比较理想的结果。

    ??但是对于这种在大路上专门打家劫舍,袭击过往旅人和农民的强盗来说,莱恩认为没有怜悯的必要,放走他们只是放虎归山,对于这种手上沾满了无辜旅人和村民鲜血的杀人犯来说,唯一的仁慈就是将他们就地正法。

    ??然后他们的不义之财就是自己的了。

    ??好心情没能持续多久,当他注意到城门口的情况时,原本的心情完全一散而空。

    ??成群的士兵们正在城墙上不断地奔跑,各种各样的防御设备被组装加固,士官们大声地呵斥着士兵们抓紧,同时对想要进城的人严加盘查,寻找着蛮族可能的奸细。

    ??蛮族来了!这是莱恩从先前遇见的村民处取得的情报。

    ??“碾压之熊”比瑞格带着四千多的蛮族军队冲入诺德腹地,四处烧杀劫掠,由于几乎所有的军队都在前线抵御蛮族进攻,诺德内部防御空虚,当诺德国王终于调转兵力准备对付比瑞格的时候,这支蛮族军队已经在诺德境内刻下了一条鲜血之路。

    ??昨天,米约登海文接到前线的线报,比瑞格率领的熊人部落直直地朝着米约登海文来了!似乎这个港口城市有什么东西正在疯狂地吸引着他们。

    ??接到警报的城市进入了全面戒严,久未经恶战的士兵们不断地集结,所有的义务兵都在领主伯爵的传令兵下聚集,并在武器库领取武器。

    ??莱恩非常轻松地插队进入了城市,可是没等他走几步,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就将他包围,为首的军队长官下马,走到了莱恩的身前,朝他敬以军礼:“您好!白狼骑士‘大锤’莱恩先生!非常有幸能够见到您,我们的领主伯爵艾尔伯特-贝克阁下邀请您一起参加正在进行的军事会议。”

    ??“当然,不过请容我回旅馆安置一下。”莱恩知道这是准备作战了。

    ??“好的,我们就在这里等您。”

    ??匆匆回到旅店,莱恩发现女术士就坐在大堂等他,穿着黑色紧身皮裤和高跟长靴的大长腿翘起:“莱恩?你怎么现在才回来?我跟你说,蛮族人朝着这边来了……”

    ??“我知道。”莱恩匆匆放下东西,然后将缴获来的不义之财全部交给旅店老板处理,这些旅店老板大多都有些黑路子处理这些东西。

    ??“所以,莱恩,我们不能再等待坐船出海了,我和迪特琳德姐姐说了一下,干脆我们建立传送阵,直接回天穹堡,然后再利用那里的传送阵直接前往马林堡?”特蕾莎立即站起,跟着他上楼:“你觉得呢?”

    ??莱恩这才注意到大堂中坐满了人,从商人到市民、商店主和农民应有尽有,大家都在讨论着蛮族入侵的事,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着紧张:蛮族人要来了!

    ??“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,这里没有稳定的传送阵,如果你要自己动手构建,其中的花费可能会比你这次委托的报酬还要高吧?”莱恩快步冲上三楼,特蕾莎紧跟在他的身后:“但是你知道的,这座城市本来就因为战争抽调了不少守军,现在就算是加上征召兵,守军也不会超过一千人!这座城市很有可能守不住的!”

    ??“还有民兵呢。”莱恩打开自己的房间门,淡淡地说道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