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世之能臣,乱世之枭雄:袁世凯传_第9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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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9节 (第11/11页)

民心理,仍责望于政府者独重,而责望于议会者尚轻。使为国之元首而无权,即有权而不能完全无缺,则政权无由集中,群情因之涣散,恐为大乱所由生。此以历史证之,而知应含有特性者也。

    ??世界各共和国,其幅员皆不及我国之广大,盖地狭则治之也易,地广则治之也难。中国横亘东亚方二万万里,而且五族各异其性,南北各异其宜,若无一强有力之政府为之提挈,全局各自为政,不相统一,势必内部之破裂,妨及国际之和平。此以地理证之,而知其应含有特性者也。且共和成立,开自古未有之创局,建设未遑,飘摇风雨,纲解纽绝,无可遵循。当此千钧一发之时,即遇事过为审顾,已有稍纵即逝之虞,若设法牵掣多方,将不免立见危亡之祸。乃《临时约法》于立法权极力扩张,行政权极力缩减,束缚驰骤,使政策不得遂行,卒之筑室道谋,徒滋纷扰,贻害全国,坐失事机。

    ??夫国家处开创之时,当多难之际,与其以挽救之责,委之于人民,委之于议会,其收效缓而难,不如得一强有力之政府以挽回之,其收效速而易,所谓易则易知,简则易从也。况人民政治知识尚在幼稚时代,欲其运用议院政治,窃恐转致乱亡,此以现在时势及风俗习惯证之,而知其应含有特性者也。

    ??本会议基此理论,勒为成文,以统治权之不可分割也,于是设总揽机关;以议会政治之万不宜于今日之中国也,于是以总揽统治权,属之于国家元首;以重大总统之权,而又不能无所限制也,于是有对于全体国民负责之规定;以国势至今,非由大总统以行政职权急起直追,无以救危亡也,于是凡可以掣行政之肘,如官制官规之须经院议任命,国务员、外交员以及普通缔结条约之须得同意等项,皆与删除。凡可以为行政之助者,如紧急命令、紧急财政处分等,悉与增加。以国权脆弱,亟宜注重军防也,于是特定陆海军之统率及编制权,以扬国威而崇兵备;以共和建设,来日方长,非策励殊勋,不克宏济艰难也,于是设各项特别荣典,以符优待而劝有功;以大总统之职责既重,必须有审议政务机关,以备咨询也,于是有参政院之设,以维持共和立宪之精神。至于优待条件,为统治权移转所关,亦民国国家之所由成立,确定效力,尤属当然。其余增捐各节,均系普通立法之例,既无特殊之精神,即无论述之必要。

    ??总之,我国改建共和政体,既有种种特别情形,势必施行特别制度,而后可以图国家之长治久安,当为国内外有识者所公认。本会议议员等目击披荆斩棘之艰难,身亲火热水深之痛苦,窃以为改造民国根本大法,首在力求实利,而不在徒饰美观;首在为多数人谋幸福,而不在与少数人言感情。救国但出于至诚,毁誉实不敢计及。是以此次增修约法之结果,名以隆大总统之权,即实以重大总统之责。

    ??夫民国成立,三载于兹矣,徒以制度不良,以致一筹莫展。民德之坠落,民生之憔悴,实为见不忍见,闻不忍闻。顾我人民犹忍死须臾,而不敢稍涉怨尤者,盖深谅我大总统恫煉在抱,苟遇可以藉手之时,必有拯溺救焚之计。今者《约法》改订,障碍已除,政治刷新,正在今日。苟利国家之事计,无不猛进励行。查民国元年,大总统就职宣言,曾经郑重声明,不使帝政复活,皇天后土,实鉴苦心!此后关于政务进行,但能挚总揽之实权,企国家于强盛,应请大总统远觇国势,俯察舆情,毋庸自远嫌疑,稍涉顾忌,此尤本会议于《约法》增修后,馨香祷祝而为我四万万同胞请命不遑者也。相应咨请查照施行等因。此约法会议咨复议决约法,暨撮举增修意见之情形也。

    ??查约法会议对于《中华民国约法》之起草议决,反复讨论,历时四旬,来咨所称,我国改建共和政体,既有种种特别情形,势必施行特别制度,而后可以图国家之长治久安,当为识者所公认等语,远谋硕画,敢不拜嘉。本大总统以耋老无能之日月,处民国建设之时期,责任虽有所难宽,职权窃虞其过重。惟事关国家根本大法,究非一人所敢自私,亦非本大总统所敢滥用,兹既议决公布,本大总统谨当率我百职有司,恪守勿渝!誓于施行《约法》期内,使我中华民国之国基愈以巩固,国权愈以恢张。一俟宪法制定,国会告成,他日者由开创以达守成,积极以企我国家于强盛之域,俾得同享共和之幸福,斯则本大总统所昕夕祈望者也!特此布告。

    ??《约法》乃庶政之本,今既更改,则一切设施,自随之而变。废国务院,而于总统府设政事堂,以徐世昌为国务卿,杨士琦为左丞,钱能训为右丞。未几,又设海陆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。五月二十四日,停止政治、约法两会议;公布《参政院组织法》,以参政院代行立法。六月,改各省都督为将军,民政长亦改为巡按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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